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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围挡租赁“申报、监管、撤消”程序重庆围挡租赁“申报、监管、撤消”程序 (一)申报。由项目业主填写《建设项目围挡设置申报表》(见附件2)恳求。 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等经过招标确认项目及待建(储藏)土地管理项目:由业主向县区政府(管委会)指定的部分申报,经其查验经往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百城办备案。 撤消工程、修理、维护及其它各类临时性施工活动项目:由属地乡镇(办)向县区政府(管委会)指定的部分申报,经其查验经往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百城办备案。 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。24小时以上的应急抢修作业,可先施工,并在1个工作日内弥补备案。没有经过申报备案设置围挡的,由属地乡镇(办)按照违法修建处置。 市百城办担任树立围挡设置申报体系,实行网上申报、备案。 (二)监管。市百城办安排对备案项目检查、检查、核实。围挡运用期间,属地乡镇(办)和各行业主管部分发现围挡或公益广告等陈旧、破损的,督促及时更新。 (三)撤消。项目业主须在申报的日期内予以撤消。围挡撤消后,不得留下胀大丝、铆钉,场所内达到批复的设计标准或恢复原貌后,修建项目方可处理工程竣工查验备案手续。 本文由重庆围挡租赁整理 |